2021-12-15 11:05 来源:网络
路透纽约12月8日电- - -一名法官周三裁定,高盛集团(GS.N:行情)必须再次面临股东集体诉讼,因其在2008年金融危机前制造高风险次贷证券时隐瞒利益冲突,导致其损失130亿美元。
美国曼哈顿地区法官保罗•克罗蒂(Paul Crotty)驳回了高盛的指控。高盛称,其有关业务的一般性声明,包括客户利益"永远是第一位的"以及"诚信和诚实是我们业务的核心",过于笼统,无法误导投资者并影响其股价。
股东们指责高盛隐瞒其希望破产的债务抵押债券(cdo)的包装和销售,以便对冲基金亿万富翁约翰•保尔森(John Paulson)等受青睐的客户可以秘密做空它们。他们说,真相大白后,高盛的股价下跌。
高盛拒绝置评。为包括阿肯色州教师退休系统(Arkansas Teacher Retirement System)在内的股东辩护的律师达伦·罗宾斯(Darren Robbins)表示,他们已经准备好将这个已经持续11年的案子推向庭审。
该案已提交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6月表示,下级法院可以利用专家证词和“大量常识”来判断通用陈述是否影响股价。
根据这一决定,Crotty表示,即便是高盛更笼统的声明,也可能强化人们对其行为的误解,而且高盛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如果披露其冲突,其股价会"保持稳定"。
提到高盛声称有数十家蓝筹股公司发表了类似声明,Crotty表示,他"难以理解"如果此类声明对股价没有影响,为何会"如此普遍"。
法官表示,高盛并没有表明其被指控的虚假陈述“对价格没有任何影响”。
1988年,最高法院表示,投资者可以相信这样一种假设,即一家公司的所有公开信息都反映在其股价中。
高盛在2010年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5.5亿美元和解协议,以解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其隐瞒保尔森在创建Abacus 2007-AC1 CDO过程中所扮演角色以及他做空该CDO赚得10亿美元的指控。
本案是“高盛集团证券诉讼”,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编号10-03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