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4 07:26 来源:本站编辑
同时还要告诉大家,非必要不离哈,确需离哈的需凭健康码绿码通行,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而目前是不建议前往黑龙江的,毕竟疫情期间,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才是最重要的一点。另外,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所涉及的区域,有序开展核酸筛查,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
哈尔滨最新出入规定 —— 出行规定: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等7区内人员严格限制出主城区,确需出主城区进入我市其他区县(市)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凯唤健康码”绿码通行。
哈尔滨最新出入规定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自10月27日零时起,对全市疫情防控措施作出调整。
哈尔滨最新出入规定如下:非必要不离开,乘火车出行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应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开,高速公路出哈尔滨必须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报告证明,进哈尔滨需要扫码测温。
【法律分析】中高风险地区返哈尔滨需要隔离。低风险地区不用。疫情期间外出必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疫情期间需要佩戴好口罩。疫情期间交通出行政策: 全面畅通低风险区人员通行。
外地车在哈尔滨的早晚高峰期间是有限行规定的。
哈尔滨最新出入规定如下:非必要不离开,乘火车出行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应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开,高速公路出哈尔滨必须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报告证明,进哈尔滨需要扫码测温。
哈尔滨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以缓解交通压力,改善空气质量。具体规定如下:(1)车牌尾号最后一位为9的车辆仅允许在单日通行。(2)车牌尾号最后一位为0、8的车辆仅允许在双日通行。(3)限行时间为每日6时30分至19时。
1、将离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48小时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民群众进入经营场所和单位、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查验“龙江健康码”绿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病毒变异情况,为科学精准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经专家组研判,市指挥部决定,对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从哈尔滨出发的防疫政策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不再开展落地检。
3、从2022年12月11日开始,不再对来(返)深人员采取疫情核查防控措施。深圳市社区小区、办公场所、餐饮商超及各类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网吧、夜总会、棋牌室、KTV、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六类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仍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进入。
4、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抵返哈人员,抵哈后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码赋红码,每天进行“核酸 抗原”双检测。
1、目前哈尔滨的江南四区及平房区大部分社区仍实施封闭管理。返哈后,每户每两天仅能外出两小时。 各社区对隔离要求的执行情况不一,返哈前应联系社区确认具体的返回条件和隔离政策。
2、国内有风险地区人员进入黑龙江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来自国内风险地区的人员,特别是从解除通道管控后的前14天内进入我省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若不具备条件,则需居家隔离,并进行全面的核酸检测。隔离期结束后,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措施。
3、最新核酸检测要求: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捐卵机构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
4、出哈尔滨-:居民群众除乘坐长途客运车辆外,在城区和县域间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哈,确需离哈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
5、进入哈尔滨需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报告证明、健康码绿码,离开前需要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核酸,即检即走。建议出行前拨打机场防疫咨询电话:0451-96368,了解最新政策。
1、省内/省外回哈:对市(九区九县)外抵返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实行落地核酸检测。
2、哈尔滨最新出入规定如下:非必要不离开,乘火车出行的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应及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离开,高速公路出哈尔滨必须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报告证明,进哈尔滨需要扫码测温。
3、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抵返哈人员,抵哈后实行“手递手”闭环管理,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码赋红码,每天进行“核酸 抗原”双检测。
4、市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风险人员管控措施及“龙江健康码”赋码转码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关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