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08:54 来源:本站编辑
地方政府单位(lgu)享有宪法授权,在菲律宾国会设定的限制下征收税收、费用和收费。(1987年《宪法》第10条第5款)。对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征收地方税的决定的任何争议,可提交区域初审法院。
另一方面,税务上诉法院(CTA)有权根据经RA 9282修订的共和国法案(RA) 1125第7(a)(3)条所体现的权力,审查rtc宣布的地方税务案件的决定。
在许多决定中,中央行政中央将“地税案件”定义为涉及地方政府部门对纳税人的财产或业务征收税款、费用或收费的纠纷,包括对评估的抗议、退税或抵免的要求,以及对税务条例有效性的质疑。它还处理由地方营业税(LBT)和房地产税(RPT)评估引起的案件。
然而,并非所有地方政府单位的征收都会引起地方税务案件,并可向中央行政长官提出上诉。在最近的菲律宾都乐公司-斯坦菲尔科分部诉达沃市Sangguniang Panlunsod案(CTA AC 285, 2024年10月2日)(“都乐案”)中,CTA第二分部表示,只有涉及的征税实际上是税收而不是费用的情况下,才会被视为地方税务案件。如有关事项涉及收费,行政长官没有管辖权覆核运输谘询委员会的决定。
因此,在确定中央行政管理委员会的管辖权时,区分征收是税还是费是至关重要的。这一决定会影响到对RTC裁决的上诉程序,上诉程序要么提交给CTA,即只审理明显属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即地方税案件)的特别管辖权法院,要么提交给上诉法院(CA), RTC的裁决通常是可以上诉的。
税和费有什么不同?
税收是“由人和财产按比例强制缴纳的……以支持政府和所有公众的需要。”(共和国诉菲律宾兔子巴士公司案,GR -26862, 1970年3月30日)。它们源于国家固有的征税权力,对政府的总体授权至关重要。
广告同时,《地方政府法典》(LGC)第131(l)条明确将费用定义为“法律或条例规定的用于监管或检查业务或活动的费用”。
主要目的测试
根据主要目的测试,如果征税是为了产生收入,或者收入至少是真实和实质性目的之一,那么征税就被合理地归类为税收。否则,如果目的是监管,则征税被视为一种费用,即使它附带增加了收入。
在劳工处一案中,行政协调会认为,虽然地方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通常被纳入更广泛的“收费”一词,表示金钱负债,但它们具有特定的监管功能。它与国家的警察权力联系在一起,认识到在促进公共福利的过程中,某些活动必须受到管制、检查或监督。
广告在本案中,达沃市Sangguniang Panlungsod就根据流域法第17条征收的环境税向请愿人菲律宾DOLE进行了评估。请愿人对评估提出抗议,但达沃市财务办公室否认了这一评估。
请愿人受了委屈,于是向达沃市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在其上诉和重新考虑的动议均被拒绝后,纳税人将此事提交给中央行政管理局。CTA第二分部在驳回案件时采用了“主要目的”标准,并认为它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因为所评估的费用不是税,而是一种费用。
在此裁决中,CTA认为,征收主要是基于《流域法》第17条的监管行为,该条明确规定,该费用主要用于“流域保护、养护和管理”。
在SM Prime Holdings Inc.诉马尼拉市第三区35区Barangay 350案(CTA AC 278, 2024年9月20日)中,CTA还认为,如果没有提供检查,也没有标准,资格或在“保护眼”下设置障碍,则费用被视为税收。该案件表明,法律规定的命名法并不能确定指控的性质。
广告总而言之,税费之间的界定和区分对于建立中央行政管理委员会对地方税务案件上诉的管辖权至关重要。这加强了地方政府单位明确确定和说明其征收目的的必要性,因为错误分类可能会影响纳税人在争夺地方评估时的追索权。
Elaisha Nelle C. Espinosa是Mata-Perez, Tamayo & Francisco律师事务所(MTF Counsel)的合伙人。这篇文章是关于……的一般信息唯和不能代替专业最后的建议事实和情况是合理的。有关本文的问题或评论,请发送电子邮件给作者[email]或访问MTF网站www.mtfcouns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