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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澄清:获得认可的驾驶培训学校颁发的证书不能免除驾驶考试的要求

2024-07-02 21:18 来源:本站编辑

新德里(印度),6月1日(ANI):为了回应最近的媒体报道,道路运输和公路部发布了一份关于认可驾驶培训中心(ADTC)和驾驶学校的规章制度的澄清声明。

根据一份新闻稿,该部强调,从2024年6月1日起,现有规定预计不会发生变化。

关于adtc的规则,根据1989年中央机动车辆规则(CMVR)规则31B至31J,于2021年6月7日通过GSR 394(E)引入,并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

这些规则概述了认证驾驶员培训中心的标准和程序,旨在提高驾驶员教育质量和道路安全。

此外,《1988年机动车辆(MV)法》第12条涉及驾驶学校的许可和监管,并由《2019年机动车辆(修正案)法》修订。

本修正案增加了第(5)及(6)款,这两款特别涉及经中央政府通知的机构认可的学校或机构。

adtc的认证可以根据1989年CMVR规则126中提到的测试机构的建议,由国家运输管理局或中央政府通知的任何授权机构授予。

在ADTC成功完成课程后,考生将根据1989年CMVR规则31E的子规则(iii)获得证书(表格5B)。本证书豁免持有人根据1989年CMVR规则第15条第(2)子规则的但书的驾驶考试要求。

相反,其他根据1989年《驾驶执照管理条例》第24条成立的驾驶学校,其规定较adtc宽松,但在完成课程后,会根据1989年《驾驶执照管理条例》第27条(d)子规则发出不同的证书(表格5)。

然而,本证书并不豁免持有人在规则15的同一附带条款下的驾驶考试要求。

交通部重申,无论上述豁免情况如何,签发驾驶执照的最终权力属于发证机关。

申请驾驶执照的申请人必须随附表格5或表格5B(如适用)。(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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