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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致认为,反堕胎组织没有资格挑战米非司酮的使用,但这种药物可能面临更多的法庭挑战

2024-06-26 08:27 来源:本站编辑

2024年6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一致决定维持米非司酮的使用,米非司酮是用于药物流产的两种药物之一。米非司酮长期以来一直安全有效地用于世界各地的药物流产。

在2022年多布斯案推翻了长达50年的堕胎权利后不久,反堕胎组织和医生对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2000年批准米非司酮及其对米非司酮处方的宽松规定提出了质疑,认为米非司酮不能安全使用。

《对话》邀请了法学教授娜奥米·卡恩和索尼娅·苏特来解释最高法院的案件是如何产生的,以及这一裁决对获得堕胎药物和更广泛的堕胎意味着什么。

这个案子是怎么上法庭的?

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诉希波克拉底医学联盟案中,原告认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没有充分测试米非司酮的安全性。他们还声称,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随后的改变,使这种药物更广泛地使用,也是有缺陷的。

2016年,FDA将米非司酮的处方时间从妊娠7周延长至妊娠10周,并允许非医生医疗服务提供者(如执业护士)开处方。然后,在2021年,FDA取消了亲自配药的要求,并允许经过认证的药店分发。

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

由于该意见,在尚未禁止堕胎的州,米非司酮的使用仍然是合法的。

截至2024年6月,药物流产占美国流产的60%以上

在其裁决中,法院裁定原告没有法律地位。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原则,它将法院可以审理的案件类型限制在对当事人造成明确和具体损害的案件。

最高法院引用已故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Antonin Scalia)的话解释了站立的要求。斯卡利亚表示,原告需要回答“一个基本问题:‘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对法院的意见出于几个原因拒绝了原告的立场。首先,它指出原告“没有开处方或使用米非司酮”,并且“FDA没有要求原告做任何事情或避免做任何事情”。因此,他们是“不受监管的政党,试图挑战FDA对其他人的监管。”

法院最后指出,即使在这个特殊案件中没有人具有法律地位,这个问题也可以“留给政治或民主程序”,反对者可以通过这些程序表达他们的“担忧和反对”。

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对此表示赞同,他同意法院其他法官的观点,但也单独撰文指出,医生在此案中没有立场,就像他认为“堕胎医生缺乏维护客户权利的立场”一样。

Boxes of drugs labeled mifepristone sit on a shelf

为什么这个观点很重要?

这个案件很重要,因为这是自2022年法院在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中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并认定联邦没有堕胎权利以来,最高法院的第一个完整意见。

在认定原告缺乏法律地位时,法院没有处理索赔的是非曲直。这意味着该决定维持了FDA对堕胎药的监管现状。

但重要的是要强调,该意见没有涉及有关FDA法规有效性的法律问题或有关FDA权威的任何其他问题,这意味着许多问题仍未得到解答。例如,就米非司酮的处方而言,目前尚不完全清楚FDA的规定在多大程度上优先于州规定,而米非司酮是一些下级法院案件的核心。

然而,目前,FDA允许米非司酮通过认证药房邮寄,并且无需亲自访问即可开处方;妊娠期长达10周;以及非医师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比如执业护士。

是否还有其他涉及堕胎药的案例?

其他涉及堕胎药的案件已经在下级法院审理。

首先,三个州——爱达荷州、堪萨斯州和密苏里州——已经表示他们准备挑战FDA对米非司酮的决定,所以这个案件的问题可能会回到最高法院。

其次,各州已经开始限制堕胎药的获取。2024年5月,路易斯安那州决定将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都列为受控物质,这意味着立法机构得出结论——尽管没有科学证据——服用这两种药物存在依赖和滥用的风险。这两种药都是用于药物流产以外的目的。

第三,北卡罗来纳州的一名联邦法院法官最近支持该州对药物流产的一些限制。这包括要求在处方前72小时进行亲自咨询,以及在处方前进行亲自检查和超声检查。法官的理由是,这些要求似乎涉及的问题“超出了规范米非司酮的安全使用”,比如规范医疗行业。

另一方面,她推翻了北卡罗来纳州法律中禁止患者从药店获得药物并在家中服用的部分内容。她还阻止了亲自进行后续预约的要求。在她看来,这些与FDA取消这些要求的决定相冲突。

第四,在特朗普政府的领导下,FDA可能会决定恢复处方米非司酮的旧要求。这将是一种“极不寻常”的做法,但没有什么能阻止这种可能性。此外,这也是反堕胎活动人士明确推荐的策略。

最后,还有1873年维多利亚时代颁布的《康斯托克法案》(Comstock Act)的含义和适用问题。该法案规定,邮寄或运输任何“淫秽、淫荡、不雅、肮脏或卑鄙的物品”,以及任何“以导致堕胎的方式进行广告或描述”的物品,都属于犯罪行为。反堕胎组织认为米非司酮也是如此。

拜登政府领导下的司法部对该法规的解释是,只有当发送者知道接收者计划“非法”使用避孕药进行堕胎时,该法规才适用。然而,在另一届政府的领导下,司法部可能会更广泛地看待《科姆斯托克法案》的影响范围……

正如我们之前所指出的,对该法案的广泛解读可能超出了禁止邮寄避孕药的范围,即使堕胎是合法的;它也可能适用于任何用于堕胎的药物或医疗工具的分发——不仅仅是米非司酮。这些相同的工具也用于其他类型的妇产科护理。这可能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堕胎,即使在允许堕胎的州也是如此。

虽然这项裁决的短期后果使米非司酮在合法的地方可以使用,但这并不是药物流产的最后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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